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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聊城市“示范性、显性化”培训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01-13 1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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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社保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聊城市“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项目制培训模式。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根据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0部门《聊城市“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聊人社字〔2025〕11号)、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聊城市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聊人社字〔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征集2026年聊城市“示范性、显性化”培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范围

培训项目名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国家人社部最新发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名称;不适宜使用职业分类大典中职业(工种)名称的,根据岗位技能特性,可以名词(如设备名称等)加动词(如操作、制造等)命名。培训主要包含职业理论素养和岗位实操技能两部分组成,原则上技能实操课时应占总课时的60%以上。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40课时。

培训项目范围需符合《聊城市“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聊人社字〔2025〕11号)文件内九大专项培训行动中的至少一项。

 二、培训对象及实施主体

(一)培训对象。培训对象需符合《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25〕19号)规定的人员保障范围。

(二)实施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且具备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驻聊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或建有职工培训中心的企业。具备培训办学资质、具有申报项目的培训经验及培训条件,且无历史培训违法记录。

三、培训类别

(一)以提升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其培训对象为符合《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保障范围的企业职工;

(二)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的培训,其培训对象为符合《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保障范围的六类人员;

(三)以提升特殊群体就业创业能力的培训,其培训对象为符合《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保障范围的特殊群体;

(四)我市拟开展的省级“揭榜领题”重点培训项目。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标准明确、效果可衡量、经验可推广,项目要素须清晰可见,确保培训目标、内容、方法及评价标准对参与者、企业和社会公开透明,需‌将隐性技能(如职业素养)转化为可观察、可评估的具体指标;

(二)承训机构在项目清单公布后采取公开遴选或招投标方式确定,不可有倾向性指定;同一职业工种不能只服务特定的企业或高校,要兼顾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和不同高校的学生,培训对象要惠及更多群体和企业;

(三)培训项目需在聊城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平台全程监管下执行;

(四)项目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部门汇总评审、公布,每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五、征集对象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 

2.驻聊企业;

3.县市区人社部门。

六、征集时间

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2月3日止。

七、征集程序

1.项目征集申报;

2.专家评审;

3.项目清单公布。

、材料要求

各征集对象应充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实际需求,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提出符合实际的培训项目,填写《聊城市“示范性、显性化”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2月3日(含)前将PDF和电子格式的征集表反馈至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蒋景革   陈 菲    

联系电话:0635-8288392      

邮      箱:sjyrczxpxk@lc.shandong.cn

附件:聊城市2026年“示范性、显性化”培训项目申报书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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