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聊城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聊城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
聊城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发展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稳中求进,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空前冲击,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7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加广泛,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6.3万人,初步构建起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才人事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创新活力不断增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8万人,人才人事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公平。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持续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系统行风持续改善,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社扶贫扎实开展,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表1“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主要指标 | 2015年 | 规划目标 | 2020年 | ||
一、就业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35.6〕 | 〔25〕 | 〔30.7〕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35 | ≤4.5 | 3.1 | ||
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85 | >85 | 92.8 | ||
引领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数(人) | 800 | 〔5000〕 | 〔5619〕 | ||
二、社会保险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71 | 336 | 396.3 |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3.3 | 34.8 | 42.9 |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8.2 | 53 | 63.2 |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3.7 | 5 | 6.8 | ||
四、劳动关系 | |||||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6 | 94 | 94 |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5 | 60 | 62.8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 | 90 | 97.2 |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100 | 95 | 100 | ||
五、公共服务 | |||||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320 | 500 | 525 | ||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
(二)发展环境
当前,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就业总量压力大,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优先政策体系还不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覆盖面不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加大,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险可持续运行面临挑战;人才资源总量短缺、高层次人才相对不足,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技能人才总量和结构难以满足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相对滞后,根治农民工欠薪任务依然艰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压力增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
(三)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2035年,我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将大幅跃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新要求,牢牢把握发展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努力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社会就业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人才体制机制活力充分释放,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规范,人才竞争力大幅提升;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智慧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保稳定,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险、收入分配等痛点、堵点、难点,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准确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任务使命,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稳就业、强社保、聚人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
——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提高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更大力度推动思想解放、观念变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加大就业创业、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系统谋划,注重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协同联动,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增强各方面工作的整体耦合性,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
(三)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规模保持稳定,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劳动力市场供求平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十四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运行机制,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的衔接储备。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推动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8.4万人。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打造更富活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高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日益优化,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人才集聚优势加速形成。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现提质增量,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3万人。
——完善更公平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有效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提供更高品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智慧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表2“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一、就业 | ||||
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30.7〕 | 〔20〕 | 预期性 |
2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5.5 | 预期性 |
3 | 高校毕业生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 | 92.9 | >85 | 预期性 |
4 |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7.9 | 〔16〕 | 预期性 |
5 |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6.4 | 〔3.7〕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6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96.3 | 408.4 | 预期性 |
7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2.9 | 46.3 | 约束性 |
8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63.2 | 68.9 | 约束性 |
9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 —— | 80 | 预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0 | 新增高级职称人才数(万人) | 0.4 | 〔2〕 | 预期性 |
11 |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0.47 | 〔2.1〕 | 预期性 |
12 |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 15 | 20 | 预期性 |
13 | 高技能人才数(万人) | 6.8 | 9.3 | 预期性 |
14 |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2.1 | 〔7.4〕 | 预期性 |
15 |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0.33 | 〔2.5〕 | 预期性 |
16 | 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万人) | 1.5 | >1.5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7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2.8 | >60 | 预期性 |
18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7.2 | >90 | 预期性 |
19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 >96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20 |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525 | 580 | 预期性 |
21 |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12 | 50 | 预期性 |
注:〔〕内为五年积累数。 |
三、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强化就业优先目标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就业指标作为宏观调控取向调整的依据,强化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促进就业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深度融合。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紧盯新旧动能转换和重大建设项目,拓展就业渠道。健全市县两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推动解决就业领域重大问题、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直达机制,推行政策找人、免申即享。强化就业激励机制,定期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保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创业融资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创业载体建设,争创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深度融合。加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各类乡创平台建设,加大政策、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农民工等各类群体返乡就业创业,打造返乡创业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等创业活动,完善创业生态系统。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引导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途径实现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专栏1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
1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指导。总结耿店村的经验,建设“棚二代”大学,整合各类涉农培训项目和专项职业能力评价、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等扶持政策,统筹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为促进乡村人才振兴、产业振兴加油赋能。 2推进创业载体建设 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各类创业载体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打造产业、创新、人才、资源、政策等多要素高度集聚,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创业服务、投融资、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创新研究等多功能有机聚合,为区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链条式、综合性、专业化服务的新型“双创”载体。争创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打造充满活力的“双创”生态。
3强化创业资金保障 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降低创业者和初创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探索免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要求,提高融资服务可及性。强化创业孵化服务联盟建设,打造全域创业孵化载体联合体,为创业者提供全要素、全链条创业服务。 |
(三)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招聘平台等服务机制。提档升级高校毕业生来聊留聊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完善高校大学生就业见习实训工作制度,实现就业见习与实习实训政策有效衔接,吸引激励高校毕业生来聊留聊就业创业。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创业。实施就业启航计划,强化失业青年帮扶。继续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有序转移就业。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保障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专栏2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留聊来聊就业创业“体验月”推进行动,在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站,完善高校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制度,吸引高校大学生来聊在聊参加就业创业体验活动,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健全高校毕业生留聊来聊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鼓励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用工余缺调剂平台和灵活就业招聘平台,确保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的服务支持。完善毕业生创业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支持毕业生创业创新。依法打击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2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强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指导督促企业依法招工用工,加强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
3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强化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精准就业援助,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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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推行覆盖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强化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大学生、失业人员、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全员培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聚焦就业创业需要、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和潜力需求,推行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开展家政服务等特色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技能素质。加强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国际和港澳台交流合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培育我市交流合作品牌。
专栏3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支持保障计划 |
1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 在试点地区面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工作模式,推行政策打包、政策入企服务,加大新就业形态试点企业服务力度。
2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工作 依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及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线上一系列便捷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
3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在新业态领域行业推进集体协商,引导双方就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劳动保障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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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大幅提升,行业营收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规范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园提质增效。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养一支行业高端人才队伍。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融合发展。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行业组织合作,构建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成长、市场有序竞争的行业发展环境。
专栏4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
1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聊城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2行业人才队伍培养计划 加强行业领军人才培养,组织行业优秀人才赴知名高校、发达省市或国(境)外培训,建立一支适应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具备前沿创新知识、有超前引领性技术水平的高端人才队伍。对在企业发展、产品创新、行业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列入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提升行业人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3产业园提质增效计划 贯彻执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制定市级产业园管理办法,规范产业园管理,开展定期评估,促进产业园提质增效。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辐射能力,继续建设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高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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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范化解规模失业风险
构建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按照“统筹规划、构建体系、分级预警、及时响应”原则,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防控预案,完善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失业风险处置工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
四、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推进参保扩面科学化、精准化、常态化、有效化。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对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改革任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落实《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健全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推进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深入推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便捷高效。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专栏5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
1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加企业年金,探索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稳妥开展职业年金投资运营。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2积极的失业保险制度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3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 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深入推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探索适合新业态用工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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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科学确定和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和项目标准,建立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待遇水平。
(四)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存储、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按照省厅要求做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算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
(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机制和监管制度,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企业(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监管,促进基金管理机构合规运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化监督手段,做好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深入实施人才兴聊战略,持续深化人才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人才服务效能,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一)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聚焦打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先发优势,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及团队。完善市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人选选拔机制,做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颁发特殊津贴和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突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导向,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创新领军人才。完善博士后制度,强化博士后创新创业支持,推动吸引博士、博士后来留聊补助政策落地见效。推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制,优化区域、行业和结构布局,推进博士后一站一基地扩量提质。深入实施“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引导优秀青年人才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科研创新与重点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施“海归英才汇聚计划”,高标准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力引进海外留学回国人才来聊创新创业。坚持组织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国际化培养经历的青年人才。加大“院士专家聊城行”活动、“江北水城·山东聊城名校人才直通车”品牌建设力度,持续深化品牌影响力,打造常态化高效引才平台,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等系列外出引才活动,及时兑现发放招才引智活动补助。做好每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征集和目录发布工作。到2025年,与我市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和海外学术机构院士达到15名,新增海外留学回国人才300名。
专栏6高层次人才系列支持项目 |
1博士(后)英才汇聚计划 对到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实践基地)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8万元资助。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实践基地,在招收博士后进站(基地)后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资助。
2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高级管理人才培养、高级科研人才访学计划,精准对焦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重点部署安排,积极选派优秀中青年科技、技能、医疗卫生、财经以及政府和企业管理人才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等进行访学交流或科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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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完善提升重点招才引智品牌 |
1“院士专家聊城行”活动 每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院士专家聊城行”活动,通过将高层次专家“请进来”的方式,进行交流服务,开展技术合作,解决技术难题,不断强化“院士专家聊城行”活动品牌影响力。
2“江北水城·山东聊城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 强化市县联动,提升活动品牌影响力和辐射能力,打造我市引才名片。完善线上直通车平台功能,强化活动时效性和普及性。每年市县联动举办直通车活动不少于5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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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改进服务方式,促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使用结合。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职称申报评审实行网络“一条龙”服务。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实施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政策,发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激励机制,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推进继续教育培训在线学习和网络化管理,通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切实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
(三)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统筹优化政策,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劳动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技能兴鲁”行动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积极开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不断增强技工教育的适应性,支持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推进高水平技工院校建设,提升技工教育质量,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持续打造“金蓝领”培训品牌,强化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推动聊城市“技行天下”职业技能大赛与省赛、国赛、世赛相衔接,提高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水平。构建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落实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广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分级分类开展技能人才选树活动,市级每年组织选拔“聊城市首席技师”等技能领军人才。
专栏8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
围绕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成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体系,到202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3万人,全市每年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企业职工不少于800人,每年培养不少于1000名企业新型学徒职工,实现我市技能人才供给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结构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更好地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 |
(四)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落实用人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更大力度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加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事业单位健全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完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和岗位聘用制度,规范聘用合同管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行使自主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建立施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方法,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招聘办法。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拓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渠道,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授课、担任导师。按照省有关部署,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营造人才发展良好法治环境。提升“山东惠才卡”服务水平,拓展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引导社会市场力量广泛参与人才服务,完善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机制,全面推行“一体化”“一卡通”“一对一”“一网办”服务模式,打造有温度的聊城人才服务。按照上级部署,省市联动组建人才服务联盟,推动各地人才卡与“山东惠才卡”全面融合,完善贯通省市县三级、覆盖用人单位的人才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赋能,推动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事项落实,以补贴申领、服务事项落实为突破口,逐步实现“无形认证、政策找人”。健全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统筹机制,搭建柔性开发人才资源的基层平台载体、网上对接平台。积极做好齐鲁杰出人才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等人才荣誉的评选推荐工作,增强人才荣誉感和归属感。加强技能人才宣传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推进专家服务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智力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建立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聚焦考试安全,深入推进考务管理精细化、基础建设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考试服务信息化,积极构建科学、安全、高效的人事考试服务体系,全力保障各类人事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六)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和省表彰奖励制度。按照国家、省创建示范活动管理规定,严格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控制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规范评选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加大清理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探索多部门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督促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组织工作,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六、优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更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一)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按照省政府部署,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科学发布工资指导线,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推进工资支付立法,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提供薪酬分配指引。
专栏9企业薪酬调查数据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围绕重点工作,强化收入分配调查研究。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全国企业薪酬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形成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大数据库。发布企业薪酬调查数据应用成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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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秩序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管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指导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做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
(三)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机制、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灵活分配模式。按照省有关部署,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坚持工资收入向基层倾斜导向,提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小微创业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进一步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和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推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质量。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等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按照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
专栏10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
1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 每年选树1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3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每年选树打造10家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为省认定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备选参评对象。每年选取5-10户企业进行培育指导服务,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主动为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力争三年服务新注册企业500户左右。
2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建立完善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指导特殊困难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重要作用,与职工共渡难关,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稳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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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协调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和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提高用人单位争议预防协商能力。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调解组织网络,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和调解品牌工作室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标准化仲裁院建设工作,优化庭审程序,推广落实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在实行仲裁立案登记制的基础上,完善创新仲裁办案机制,提升仲裁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提升调解协议仲裁审查规范化水平,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相衔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强化办案指导和监督,提升仲裁终局率。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调解仲裁信息化水平。加强调解仲裁调研和理论研究,深化调解仲裁系统行风建设,改善调解仲裁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当事人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畅通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以治理欠薪为重点,实现劳动保障维权“一网通办”、全市联动,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和督办。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相关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着力预防和解决重点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监控预警功能,切实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能。
八、提升人社服务能力和质量
完善服务体系,再造服务流程,优化服务供给,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一)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国家级、省级就业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状况及预测。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构建业务运转高效、服务均等可及、部门协调联动、区域一体通办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人社系统内部档案管理,争创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托更加完善的全省统一的业务经办平台、网上办事平台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库,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流程,加强档案标准化建设,做好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和治理能力。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柔性化解能力和依法办案能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配强配齐执法力量,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二)持续优化服务供给
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权力下放,更大力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加强人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推动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流程再造,聚焦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全周期,持续开展“清、减、压”,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链办理”“跨省通办”,不断优化服务供给。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举,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面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和“人社干部走流程”。健全行风建设评价机制,注重榜样引领,深化典型宣传,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质服务品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标准规范,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营商环境。
(三)全面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动“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优化提升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应用系统,依托一体化整合的省级核心业务系统。完善网办大厅、自助终端、移动APP、线下大厅等服务系统,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上下层级贯通的服务体系,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搬到“网上”、“掌上”。依托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实现社保卡的跨部门跨地区应用。实现12333智能服务系统与12345市民热线服务系统的有机衔接,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积极推进大数据创新成果和便民服务深度融合,按照要求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等应用主题,提供更具个性化的精准服务。大力提升信息化基础运行平台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
专栏11智慧人社 |
1配合做好省级核心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 配合实施省级核心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推动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人社全业务“一窗通办”“打包快办”“同省协办”。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受理和反馈。
2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 积极配合建设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模式,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业务用卡”为基础,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地区应用,让群众在更多领域享受社会保障卡的便利。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并用,提高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能力。
3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社会保险统查和跨地区办理,全面对接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异地通办。
4配合做好省12333智能服务系统建设 继续推进12333全市多渠道服务,在现有智能语音客服、智能外呼服务、智能网站客服基础上,建设在线文本客服、智能知识库系统,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智能培训、智能质检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市12333智能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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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
贯彻落实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区域联合,支持鼓励区域内就业、人才等各类平台协同发展,推进就业创业协同共建、人才人事携手共赢、社会保障便利共享、劳动关系联手共治,促进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优势。以就业援助、人才智力援助为重点,加大协作重庆市彭水县劳务协作力度,服务东西部协作发展战略。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实乡村振兴平台载体建设,着力破除束缚乡村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党建+劳务合作社”“棚二代”大学建设等创新工作,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展现大作为。
九、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推进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化解人社领域信访稳定问题,积极稳妥化解、预防安全生产隐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全市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良好环境。
(二)提高财政投入效益
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项目的运行监控与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统计监测
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夯实统计基础,落实统计责任,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加强统计数据分析,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健全监测评估机制,科学设定监测指标,建立规划实施的预警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科学编制年度计划。认真开展规划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强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
(四)加大宣传力度
抓好政策解读,推动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方法和宣传载体,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基层宣传工作,畅通基层宣传渠道,打通人社宣传“最后一公里”。加强舆情风险防控,提高舆情处置实效,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推动全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好、素质高、作风优良的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