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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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汇总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持续多渠道公开“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十二项攻坚行动”“九大领域改革攻坚”涉及我局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二是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持续推进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加大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重大民生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大对国家、省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四是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等相关政策信息,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二)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持续推进市民代表列席局办公会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和媒体等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广泛吸纳各方意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公布我局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健全完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开结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政府开放日”活动,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发掘开放日主题,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工作、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三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要决策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平台建设和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省、市明确的重点领域范围,制定了《聊城市人社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聊人社字〔202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制定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注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强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做到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对于已公开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进行了调整更新。五是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增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及时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较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1 | 0 | ≈2200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 | 0 | 0 | |
行政强制 | 4 | 0 | 177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约73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5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还不够到位。二是还存在部分政务信息发布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到位、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效果在科室年度考核、直属单位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对推进政务公开不担当不作为的,视情况进行全局通报。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范。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探索建立详细具体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三是强化监督评价。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全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经验交流。注重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特别是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开门决策、行风建设方面的创新举措,依托“聊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择优向国家、省级平台投稿,树立人社部门好形象,提升人社工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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