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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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19〕70号)规定,经审核,拟对聊城市本级5家企业,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共计2.4万元(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8287853
附件:《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基本信息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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