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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莘县两河拆违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0-04-15 14: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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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6号)文件要求,经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莘县财政局研究同意,决定招用5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魏庄、河店等两河拆违乡镇从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协助、社会治安管理协助、保洁保绿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一)具有莘县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用对象为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女性四十五周岁以上、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聘用、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2.报名地点:魏庄、河店、燕店、张鲁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从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或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聊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人社所盖章)、《莘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3份:

  1.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 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结婚证;

报名人员需进行失业登记,可报名时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镇(街道)人社所办理。

三、岗位性质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用人单位开发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相应补贴政策。公益性岗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人员自动退出服务。

四、本招用公告由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莘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311595。

附件:

1.《聊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莘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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