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聊城青年驿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09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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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

现将《聊城青年驿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聊城青年驿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聊城市免费入住青年驿站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3.《聊城青年驿站建设办法》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聊城青年驿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和《聊城市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实施方案》,吸引集聚青年群体来聊、留聊创新创业。在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指导下,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青团聊城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与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决定共同组织实施聊城市青年驿站项目,在全市打造一站式“青年驿站”,为来聊、回聊就业创业、求职考试的16-35岁外地青年提供一年两次,一次最长三天的免费住宿、就业指导、社会融入等服务,引导他们更快更好地选择聊城、融入聊城、扎根聊城,与聊城一起成长,共赢未来。具体方案如下:

一、锚定目标,高质量谋划建设

(一)部门联动高质量谋划。按照“党委政府主导、共青团牵头、各部门联动、社会化实施、市县同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由各部门联合发布《聊城青年驿站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县(市区)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市委、市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共同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团委具体牵头负责,酒店、公寓等市场主体承接服务的工作格局。青年驿站建设及运营经费由市县财政分别负责。

各部门及县(市区)分工如下:

1.市委组织部负责项目指导,并将青年驿站项目纳入公务员、事业编等招考工作中进行推广;

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青年驿站宣传推广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在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城市窗口布局青年驿站宣传广告;

3.团市委负责青年驿站市级示范站选址建设,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线上服务系统建设、管理、运营和整体宣传推广工作;

4.市人社局负责人才政策咨询、青年就业创业指导,并引导企业在线上、线下人才招引活动中进行推介;

5.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到市级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招聘、考试活动的或参加市级人才招引活动的外地青年的入住补贴(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标准),市级示范青年驿站建设、运营经费从团市委年初预算业务经费中统筹安排;

6.市文旅局负责为青年驿站配备一定数量的聊城市文旅宣传手册等资料;

7.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在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城市窗口布局青年驿站宣传广告;

8.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参考市级做法,负责县域内青年驿站选址建设、管理运营、经费保障、宣传推广等工作。到县级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招聘、考试活动的或参加县级人才招引活动的外地青年的入住补贴(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标准)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

(二)细化目标高效率推动。根据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实际,进一步分解青年驿站工作目标,召开全市青年驿站协调会,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任务,建立全市青年驿站协调沟通机制,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青年驿站建设工作。3月下旬完成合作酒店、公寓选址,4月上旬完成全市青年驿站建设并进入试运营,4月底全面投入运行,举办市级示范青年驿站揭牌运营仪式。2023年计划建设青年驿站共55处,主要分布分别为东昌府区10处(其中包含市级示范性青年驿站1处),茌平区、临清市、阳谷县、高唐县、东阿县、莘县、冠县各5处,开发区4处,高新区4处,度假区各2处,总床位数不低于1100张。同时,对青年驿站进行动态管理,从2024年起,每年根据各驿站工作实效进行调整。

(三)明确规范高标准实施。线上:开发聊城市青年驿站网上服务系统,搭载入住申请、魅力聊城、就业资讯发布等功能,为来聊青年人才提供“云服务”。线下:按照有阵地、有标识、有服务、有保障“四有”要求,高标准打造青年驿站。要求所有青年驿站悬挂统一标识,统一配备日用品,以及包含青年就业创业政策、青年就业创业信息、青年生活指南、青年求职创业技巧及青年驿站文创产品等,为广大青年人才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二、健全机制,高标准规范运营

青年驿站建设坚持创新组织、凝聚资源、形成功能的原则。

(一)建机制。制定《聊城市免费入住青年驿站政策实施细则》《聊城青年驿站建设办法》《聊城市免费入住青年驿站政策解读》《聊城青年驿站入住公约》等标准化文件。明确青年驿站合作酒店、公寓的准入条件、考核标准和退出机制。明确青年驿站“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建设标准、补贴程序”。成立由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负责人参与的协调联络机制,建立“周沟通、月汇报、季总结”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各个环节有保障,工作有实效。

(二)精管理。由共青团聊城市委机关下属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市青年驿站线上服务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青年驿站的选址、建设、运营。建立由团市委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线上服务系统审核管理员、各县(市区)工作负责人、驿站管理员及酒店方负责人组成的聊城市青年驿站沟通交流群,及时调度工作进度。定期对各县(市区)团委相关负责人和各青年驿站负责人工作培训,不断提升青年驿站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团委要安排专人负责青年驿站日常管理,及时接受和处理入住申请。各青年驿站配备一名管理员,负责服务青年驿站入住青年、驿站日常维护、资料整理等工作。

(三)强服务。坚持以青年为本、周到服务。对青年的个性化需要要给予精准服务。要不断优化注册申请程序,提高审核效率,确保入住申请24小时内完成审核、及时反馈。要主动为青年考虑,主动为青年担当,不断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让每一名来聊、回聊青年都能在聊城青年驿站里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温度、广度,实现青年和城市的双向奔赴。

三、整合资源,高密度宣传推广

为进一步提高聊城市青年驿站的知晓度,惠及更多来聊、回聊应聘求职青年,要通过“线上+线下”“网媒+纸媒”“省内+省外”等多种形式,积极深入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一)加大媒体宣传推广。加强与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中国青年网、大众网、齐鲁网、鲁网等省级以上新媒体平台及网易、腾讯、新浪、澎湃等其他主流网络媒体,中国青年报、中国共青团杂志、大众日报、山东青年报、聊城日报、聊城晚报等媒体联系,积极刊发我市青年驿站建设运营相关信息。注重通过制作项目宣传片、微电影、短视频、H5、海报等利用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对青年驿站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在“青年兴聊工程”APP和“青春聊城”微信公众号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开设青年驿站专栏,常态化发布青年驿站相关资讯。

(二)加强联合宣传推广。设计制作聊城市青年驿站宣传册和宣传海报,在聊城市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举办的线上、线下重点企业招聘会现场设置青年驿站推广和政策疑问板块或青年驿站咨询处,帮助解答相关政策。联动各高校青鸟驿站、在外青年工作站(联络站),为在校大学生、在外青年人才提供职业生涯辅导、职场体验、就业推荐、创业引导等服务,并在青年驿站线上申请端增设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板块,不定期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制作聊城市青年创新创业大礼包宣传册,将青年驿站政策纳入宣传册中,在公务员、事业编及其他招考期间进行定点投放,扩大宣传覆盖面。

附件2

聊城市免费入住青年驿站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全面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吸引集聚青年群体来聊留聊创新创业,按照“党委政府主导、共青团牵头、各部门联动、社会化实施、市县同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或基本原则,在全市加快建设一批“青年驿站”,建设和运营经费由市县财政分别负责,为来聊城参加招聘活动的外地青年提供免费住宿、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岗位推介、城市融入等一站式服务,着力解决其“住宿难、求职难、融入难”等问题,为聊城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政策内容

符合入住“青年驿站”条件的青年每年可申请两次,每次最多3天的短期免费住宿和上述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16岁-35岁来聊参加就业创业、求职考试、人才招引活动的外地青年均可申请该项政策:

(一)中职学校、大专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三年内的中职(高中)、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三)在申请入住的青年驿站所在县域内无自有住房或固定住所;

(四)本年度内入住“青年驿站”记录不满两次;

(五)自觉遵守《聊城市青年驿站入住公约》;

(六)能够提供参加就业创业、求职考试、人才招引活动的说明材料。

第四条  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登录“青年兴聊工程”APP或“青春聊城”微信公众号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线上填报“青年驿站”入住报名表。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需根据自己的入住时间提前 3 天申请。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户籍地或籍贯;

2.申请信息:申请县(市区)、申请入住青年驿站名称、是否接受就近调剂;

3.学历信息:毕业/在读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

4.求职信息:招聘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带有相关日期的笔试、面试的准考证或通知单(公告),参加就业创业、人才招引等活动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电子版、截图、照片等)。

5.就业信息:就业状态、求职意向行业、个人简介(20-200字)。

(二)资格审核

收到申请后,工作人员 24 小时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以短信形式向申请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发送电子入住凭证。如申请人申请的青年驿站已经住满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入住,工作人员会根据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如申请人不符合入住条件或拒绝调剂则入住申请失败,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注:工作人员按照提交申请表先后顺序进行审核。

(三)办理入住

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凭身份证、电子入住凭证等证明,在申请入住时间当天办理入住。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提前 1 个工作日联系驿站所在的团委取消入住或更改入住日期。无故逾时未报到的,取消入住资格。

(以上内容根据“青年驿站”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如涉及市场主体,可探索设定一定时限内失信惩戒措施)

第六条  本细则由共青团聊城市委“青年兴聊”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5-8261025(聊城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聊城青年驿站建设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聊城青年驿站建设管理工作,按照《聊城青年驿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以有标识、有阵地、有服务、有保障“四有”为基本条件,高标准打造聊城青年驿站。

一、项目介绍

聊城青年驿站由市委、市政府指导,各部门联动,市县财政提供资金保障,社会化合作,市县同步推进实施。为来聊城参加招聘活动的外地青年提供临时住宿、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岗位推介、城市融入等一站式服务项目。

二、合作条件

聊城青年驿站依托现有各类酒店、宾馆、公寓等建设。要以临近交通枢纽和商圈为主,也可临近重点用人企业或产业园区,出行、就餐便利,确保外地青年愿意入住、方便入住、住的舒心。合作酒店、宾馆、公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愿参与青年驿站项目,自觉接受项目管理,愿意提供较好客房为青年提供免费入住服务,接受政府最低补贴标准。

(二)接受具备独立运营的主体资格、日常居住生活条件良好,周边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等配套设施完善,出行便利;

(三)消防、安全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四)客房供应充足,非旅游旺季可提供不少于30个床位的基本供应量,旅游旺季应优先满足青年驿站最低10个床位的基本供应量;

(五)客房内主要装修水电暖齐全,室内外环境及床铺干净卫生,独立卫浴,统一配备日用品,基本家具、空调、热水、无线网络等基础生活设施齐全,可以“拎包入住”;

(六)可以为入住青年提供卫生、安全、营养的免费早餐服务;

(七)门口有悬挂聊城青年驿站牌匾空间,前台周围可以悬挂标志标识、摆放入住须知、人才服务指南等,大厅或其他区域有固定空间可以设置青年会客厅(青年之家)。

三、合作流程

青年驿站的认定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原则进行。

(一)申报。以县(市区)为单位,摸排和动员条件合格的酒店、宾馆、公寓等自愿参与申报,填写《聊城市青年驿站项目合作意向表》(附后);

(二)初审。由申请驿站所在县级团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青年驿站的酒店、公寓房屋进行现场勘察和初审。审核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上报团市委;

(三)评审。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初审通过驿站进行评审验收;

(四)认定。评审通过后认定为聊城市青年驿站,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五)发布。通过认定并挂牌的青年驿站,由主办单位统一向社会发布。

(六)管理。青年驿站进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各驿站工作实效进行调整,不合格的给予摘牌,运转良好、服务优秀的青年驿站将进行表扬。

四、建设内容

(一)有标识。门口悬挂“聊城市青年驿站”牌匾和形象标识。服务台周围醒目位置悬挂青年驿站标识,有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设计统一形象和风格的装饰、标语。服务台台面上摆放青年驿站入住须知。服务台旁边设置立式资料架,摆放包含青年就业创业政策、青年城市生活指南、青年求职创业技巧及青年驿站文创产品,以及近期人才活动海报。房间内统一摆放“青年驿站入住指南”。

(二)有阵地。在大厅或其他较大公共空间设置青年会客厅,配备必要的沙发茶几、图书、报刊等设施,摆放青年驿站宣传册、青年就业创业政策、青年人才政策等宣传品,满足入住青年日常交流、读书、洽谈等需求。

(三)有服务。各及团组织要联系人社等部门,主动为入住青年提供就业及生活服务。

(四)有保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团委要安排专人负责青年驿站日常管理,及时接受和处理入住申请。各青年驿站配备一名管理员,负责服务青年驿站入住青年、驿站日常维护、资料整理等工作,如遇到紧急情况,可及时联系当地团委寻求帮助。青年驿站补贴按每季度一次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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