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办法(暂行)》(聊人社字〔2024〕2号)有关规定,采取自查自评、专家组集中评估认定的方式,拟定了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年度考核评定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电 话:0635-8288392
邮 箱 : sjyrczxpxk@lc.shandong.cn
附件: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年度考核评定结果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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