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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 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方案
时间:2025-11-12 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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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37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87号)等文件精神培养壮大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决定开展“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指引,立足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重点领域,优化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建立企业自主培训和市场化培训为主、政府补贴性培训为有益补充的新型培训体系,形成人社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制培训模式,支持劳动者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筑牢技能人才支撑。2025年至2027年,全市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以上。

二、实施专项培训行动

(一)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行动。围绕有就业创业意愿且急需技能培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以及退役军人、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在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对受经济环境变化冲击较大的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培训。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每年对一线职工(含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补贴600人次以上,对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600人次以上。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残联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青年群体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围绕有就业意愿且急需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开展送技能进校园系列活动,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强化实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培养,引导在离校前通过培训、评价取得专业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每年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新质生产力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鼓励引导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组织实施订单、定岗、定向的项目制培训。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训力度,大力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现代服务业技能培训行动面向物流服务、邮政快递、网约配送、直播营销等新业态新职业从业人员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创新培训模式、挖掘培训资源,每年开展培训1000人次以上。增强文旅行业技能人才供给,组织传统工艺制作、非遗保护传承、电商、旅游公共服务、民宿管家等业态融合发展类培训,持续推进“鲁菜师傅+”工程,每年开展培训2000人次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按职能分工负责)

)康养照护领域技能培训行动。聚焦“一老一小”现实需求,围绕养老护理、医疗护理、家政服务、健康照护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全员轮训,全面提升康养领域人员队伍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实施巾帼家政培训项目,优化培训课程和内容设置,推进培训与就业有效衔接。每年开展家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培训700人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能分工负责)

乡村振兴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结合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技术技能培训。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重点针对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乡村振兴主力军等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每年培育2500人次以上。持续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每年培训8000人次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住建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技能强企培训行动。充分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新型学徒培训等。围绕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培育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打造以企业为主体,院校、培训机构等共同参与,产业、创新、人才、政策衔接融通的技能人才培养生态体系。链主企业可优先建设技能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为本企业和链内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行动。统筹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鼓励以公共实训基地为基础平台,整合使用院校、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培训资源,加快开发一批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加强新兴产业、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创业培训质效提升行动。探索“职业技能+创业”模式,加强师资培养,迭代课程体系,优化“创业培训+”服务链条,创优“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持续开展“创培在身边”等公益志愿服务基层行活动,吸纳优秀创业培训师资参加志愿活动,激发各类劳动者创业活力。针对不同行业、群体、创业需求,开展精准化、定制化创业培训。开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新职业创业培训项目,推广创业训练营、“直播版”网络创业培训等模式,为不同业态、不同阶段的创业者推出差异化创业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创业培训精准度,每年开展创业培训3000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是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人社统筹、部门参与、分类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以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为基础、分领域专项培训行动为路径的“1+N”协同推进工作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培训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发改、教体、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国资、医保、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群团机关要积极参与,摸清行业领域技能培训需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发力,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协同有序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产业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畅通项目制培训路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企业、行业协会等渠道,自下而上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转移转型就业和培训意愿,做好信息登记和梳理汇总。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培训项目清单管理,动态更新调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公开遴选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精准组织实施项目制培训,做好培训后的评估和验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推动职业院校培训扩容。落实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引导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扩大在校生培训规模,开展社会化培训的收支结余,可作为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支持技工院校面向未就业大学生开设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纳入技工院校年度招生计划,享受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相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建设职业训练院或设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市场化的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和“短平快”式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强化技能评价规范实施。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管理,培育一批行业认可高、评价资源优、社会声誉好的权威机构。开展行业领域职业技能评价,推动劳动者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整合线上培训资源渠道,大力推行“线上+线下”培训模式,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加强“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监督管理,规范平台及资源运营服务,对学员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采用技术手段加强课时、学习状态管理,确保培训记录真实有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建立培训需求预测机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主动对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需求,通过培训做好技能人才储备。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品牌企业、基层就业服务站点等,摸清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培训意愿,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为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指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强化培训就业联动机制。结合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变化自主确定培训项目,通过“揭榜挂帅”、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遴选承训机构,实行开班备案、过程监督、结果考核制度。推动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需求摸查、项目设置、岗位推荐等环节开展对接合作,促进参训人员就业转化。修订完善聊城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与培训效果挂钩的差异化培训补贴机制,对培训后在一定时间内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或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八)加强数据统计分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统计口径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金支持的技能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资金支持的技能培训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资金支持的技能培训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数据统计,按季度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开展培训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为持续推进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提供决策参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九)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统筹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群团组织相关资金合力。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根据每年度上级下达的补贴性培训任务数量合理统筹部分就业补助资金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用于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动态调整聊城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进一步健全差异化补贴机制,保障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强化培训监督管理。突出促进就业和产业发展导向,建立健全技能培训项目质效评估机制,将技能提升、就业增收等纳入综合考量范围。对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质效不高的项目,及时予以调整。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审核、发放培训补贴资金,确保培训资金规范安全管理使用。对存在虚假培训、虚假评价、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要严肃查处,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参与)

(十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技能照亮前程”、技能强企以及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相关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定期宣传推送政策、活动、服务等相关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培育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培训就业效果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营造技能宝贵、劳动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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