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周晓燕等11名同志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周晓燕等4名人员为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冯玉厅等7名人员为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专职仲裁员:周晓燕、卢鹏、孙鹏、贺纪亮;
兼职仲裁员:冯玉厅、程宇明、吴连霞、张书锋、赵书青、杨晓佳、黄焕成。
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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