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件要求,现将市本级2025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予以公示。本批次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74家,拟发放资金7760252.48元。其中,大型企业返还标准为上年度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30%,中小微型企业返还标准为60%。
公示时间从7月25日至7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实名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8209289
附件:市本级2025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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