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市本级2024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第一批一次性扩岗补助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2-06 16:02:18
字号:


根据《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市本级2024年第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一批一次性扩岗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本批次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181家,拟发放资金2719279.04元。其中,大型企业返还标准为上年度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30%中小微型企业返还标准为60%。

本批次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37家,拟发放资金388500元。政策标准为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公示时间从126日至12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实名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2189650

附件:

1.市本级2024年第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

2.市本级2024年第一批一次性扩岗补助汇总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6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