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11月11日至11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实名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市本级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
监督电话:2189650
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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