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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就业困难人员 社保补贴资金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1-01 16: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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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聊财社〔202419号)《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197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了集中审核。经审核,6家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52人,应落实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158570.16元(详见附件)。

现对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112日至2024118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635-8288431 

附件

1.2024年第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统计

2.2024年第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明细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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