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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劳鉴〔2024〕1209号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公告
时间:2024-10-21 10: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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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临清市天启食品有限公司

临清市天启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员会已于20240910日对你单位员工周士彦的劳动能鉴定(确认)申请作出鉴定结论,经鉴定,周士彦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叁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因无法送达鉴定结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聊劳鉴〔20241209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会领取(地址:聊城市振兴西路166号,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08室,联系电话0635-2112219),逾期视为送达。

如果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聊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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