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聊城市本级2024年第二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情况公示
时间:2024-10-08 17:02:40
字号:

按照《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3〕124号)等文件规定,市本级拟向3172名创业人员和14户小微企业拨付2024年第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60.19万元,有关标准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不超过LPR+50BP(基点),LPR-150BP(基点)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人和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即贴息率为“≤200基点”2023年10月1日后发放的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现将贴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108日至10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8288789

 

附件:市本级2024年第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明细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8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