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社保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有关精神,按照《关于公布〈聊城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和补贴标准(2024年)〉的通知》(聊人社字〔2024〕1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市2024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承训专业(工种)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动态调整后的2024.10版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发布)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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