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9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享受对象和标准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企业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
按照有关规定,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2022年毕业且由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已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满16-24岁的青年。
二、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登录聊城12333服务网(http://www.sdlc12333.com/)→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直接进行网上申领。具体的申请流程请登录聊城市12333服务网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常用下载专区,下载并查看“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网上申报流程”。
四、其他说明
1. 同一人无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2.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初次就业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3.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企业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具体政策详情可咨询市县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189650
东昌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8419598
茌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7298322
临清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7121836
冠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197716
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7311108
阳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6173059
东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271092
高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6066071
度假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71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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