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0号)等文件要求,市本级拟向3532人(次)创业人员和15户小微企业拨付2023年第二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29.96万元。根据鲁财金〔2020〕25号文件规定,2021年1月1日前发放的贷款,个人全额贴息,小微企业按LPR(市场报价利率)的50%贴息;2021年1月1日后发放的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均执行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基点),其中利息LPR-150BP(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即贴息率为“≤200个基点”。
现将贴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8288789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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