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0号)等文件要求,市本级拟向5052人(次)创业人员和14户小微企业拨付2021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15.66万元。其中,根据鲁财金〔2020〕25号文件规定,属于2020年5月28日前发放贷款的,执行贷款到期后贴息,本次拟贴息个人44笔、62.23万元;属于2020年5月28日后发放贷款的,执行按季贴息,本次拟贴息个人4994笔、541.14万元,小微企业14笔、12.29万元。
现将贴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8288789
附件:
1.市本级2021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明细表(2020年5月28日前发放贷款部分)
2.市本级2021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明细表(2020年5月28日后发放贷款部分)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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