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题解读
113715000044281785/2022-4388240
2022-06-24 15:36:4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题解读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以深化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质量调解仲裁服务需求为导向,守底线、补短板,强基础、谋创新,以新举措提升新效能,以新效能推动新发展,调解基础性作用和仲裁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仲裁标准化建设、专业性调解、调裁审衔接、法律援助等工作不断完善提升。

(一)加强仲裁办案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一是仲裁办案指导突出实效。下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工作制度的意见》、《关于优化仲裁办案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创新工作模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18年6月,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在聊城召开,聊城仲裁办案经验和理论成果向全省推介。二是健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2019年9月,市仲裁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研修班,联合印发《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在全省率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对45个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为实现我市裁审衔接工作的机制完善、运转顺畅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促进和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四是推进调解仲裁标准化建设,规范档案管理。新仲裁庭按照“三项调解仲裁地方标准”的要求配备,严格按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存放档案,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和提高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量。

(二)优化仲裁程序,不断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一是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十三五”期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000余件,其中市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1500余件,仲裁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调解率达到60%以上,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开辟速裁绿色通道,助力农民工依法维权。仲裁院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文件精神,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推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速裁工作机制,减轻农民工维权成本,对重大案件实行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度,妥善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三是加强劳动争议风险防控,稳妥做好疫情期间案件处理工作。发布《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制作“疫时仲裁便民服务指南”等宣传海报,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人事争议相关问题解答》,印发《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试行规定》,简化优化案件处理流程,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

(三)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巩固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十三五”期间,仲裁院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一是主动把“送法进企业”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每年不定期派出仲裁业务骨干,深入到全市各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和现场答疑,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机制和用工行为,助推企业构建和谐用工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仲裁员定点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用人单位工作制度,多途径为用人单位做好服务工作,指导辖区用人单位调解组织规范化开展工作,积极构建调裁一体化工作格局。实地调研区域性、行业性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仲裁机构对基层调解组织的联络指导和工作监督,截至目前,我市已实现了大中型企业、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调解组织全覆盖。

(四)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本领。“十三五”期间,市仲裁院把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制定了长期学习方案,每年定期举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培训班,邀请省人社厅领导、法院法官和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和学者为参训学员讲课。通过现场授课、以案释法、经验交流等方式,讲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和防控等知识,帮助参训学员领会把握法律精神实质,更加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条款,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法律业务素质,提高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能力。2020年7月起,市人社局与聊城大学开展“城校融合发展”合作,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派驻、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等事宜达成一系列合作协议,充分发挥仲裁机构的准司法实践优势和高校的理论研究优势,为持续提升我市调解仲裁队伍素质搭建了平台,推动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二、形势分析

(一)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案件处理难度增加。随着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以及市场化就业机制中人员流动频率加快,再加上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引发劳动争议的概率大大增加。近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以每年近30%的比例持续增长,另外我市开发区、高新区(以下简称“两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后其调解仲裁职能由市仲裁院承接,市直案件量激增。在市仲裁委受理的争议案件中,两区占比较高,尤其是小微企业争议案件数量较多。

(二)劳动争议案件调解难度增大。一是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影响,不少私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引发大量欠缴社会保险、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因在小微企业内部大都缺乏主体双方之间沟通、协商的调解组织,导致劳动者最终选择通过仲裁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大大增加了调解的难度。二是确认劳动关系类案件影响了调解率的提高。2021年全市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435件,其中确认劳动关系415件,占比17%。由于该类案件不适用调解,必须通过裁决结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调解率。在该类案件中,有的是为申报工伤来确认劳动关系,但更多是因补缴社会保险而确认劳动关系,该类型案件在各县(市、区)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中数量较多。

(三)新就业形态及用工形式多元化给调解仲裁工作带来新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快递员、送餐员、“网约司机”“网络主播”“网络直播课教师”等新就业形态群体,就业方式日益多元。在实践中,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因劳动关系模糊、用工形式多样等,给劳动争议处理带来新挑战。

三、“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协调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和作用,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调机制建设,探索新发展阶段劳动争议预防协商的规律、机制和举措,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进一步优化调解组织网络,统筹利用各类调解资源,深入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和调解品牌工作室建设工作。推进标准化仲裁院建设,创新办案机制,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探索仲裁立案登记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

(一)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一是进一步优化仲裁程序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目标,不断提升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和仲裁终结率。二是完善仲裁要素式办案程序机制,在市县两级全面推广要素式办案应用。三是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作用,推进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办案质效。四是在全市仲裁机构普遍设立女职工维权仲裁庭,组建女职工维权仲裁团队,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五是做好派驻仲裁庭案件审理工作,确保依法依规运行,发挥实效。

(二)推动争议预防关口前移。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设劳动争议调解员库,加大“互联网+调解”平台使用力度,发挥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职能作用。做好金牌调解组织和品牌工作室创建工作,开展仲裁机构、工业园区及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面向新经济组织和新业态就业群体组建行业性、区域性调解机构,做到争议预防调解关口前移,源头化解。

(三)创新普法宣传工作形式。一是针对企业经营者、新增市场主体和新入职劳动者打造普法宣传精品课件,实现普法培训人员全覆盖;二是拍摄普法视频,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密度,引导企业经营者合法用工;三是探索开设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线上培训大课堂,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争议。

(四)完善裁审衔接机制。贯彻人社部、最高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落实仲裁机构和法院复杂疑难案件会商、联合培训等制度,提升裁审结果一致率。推进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做好本地区调解组织人员管理和信息更新等工作,构建互联网时代劳动人事争议在线多元解纷新格局,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全面提升争议多元化解质效。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