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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第9次办公会议定事项情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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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 18:07:14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第9次办公会议定事项情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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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第五十八批人才认定工作情况解读

根据《聊城市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徐培培、韩军,符合领军人才认定条件,建议认定为“领军人才”;“齐鲁首席技师”豆居敏、王泽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培养的博士姜桂苗、郭尚伟、杨烈龙、张连华,符合优秀人才认定条件,建议认定为“优秀人才”;吴媛媛等15人,符合“企业全职新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五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的青年人才认定条件,建议认定为“青年人才”。

下一步将对21人信息予以公示(因其中两人为省级高层次专家需要保密故不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发放人才证书,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待遇。

会议研究同意人才认定方案,要求及时向市委人才办备案,跟进落实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待遇,切实提升人才服务满意度。

二、研究《2024年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实施方案》情况解读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精神,为落实好2024年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拟定了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同意实施方案,会议指出,今年按照省厅相关文件要求,顶额执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政策,按照最大支出额度拿出8407万元用于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下一步,要用好用足扩大支出试点政策资金,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严格资金财务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研究拨付2024年第二季度市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资金工作情况解读

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聊财社〔2024〕19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第二季度起,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据此,对2024年第二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了集中审核。

经审核,6家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共吸纳就业困难人员54人,应落实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159186.08元。根据工作程序,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在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

会议研究同意拨付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要求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会议强调,下一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大数据比对、精准推送政策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知晓政策、了解流程,要充分发挥好政策效力,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力推进任务指标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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