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第10次办公会议定事项情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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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拨付2024年市本级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工作情况解读
根据《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筛查出第一批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市本级参保企业76家,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499132.33元。
根据省文件要求,在76家拟发放稳岗返还参保企业中,6家参保企业符合大型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上年度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30%标准给予稳岗返还,涉及参保职工8148人,补贴资金2375021.54元;70家符合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上年度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标准给予稳岗返还,涉及参保职工8297人、补贴资金5124110.79元。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将按规定将上述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就业人才中心按照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要求向省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用款计划,待省拨付资金后按规定程序列支。
会议研究同意拨付经费,要求下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建立政策落实台账,加大政策宣传,确保资金尽早尽快发放至企业。同时,要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比对,避免出现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资金现象,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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