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8次办公会议定事项情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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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第三十九批人才认定工作有关情况
2022年9月13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 (试行)》文件,将我市人才分为四类,分别为第一类“顶尖人才”、第二类“领军人才”、第三类“优秀人才”和第四类“青年人才”。现有苏春雷、邱冬冬2人,符合“齐鲁首席技师”的优秀人才认定条件,建议认定为“优秀人才”;徐文佳等48人,符合“企业全职新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五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的青年人才认定条件,建议认定为“青年人才”。
下一步将对50人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发放人才证书,并按《聊城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聊委人组办发〔2022〕8号)文件有关规定兑现生活补贴等待遇。
会议研究通过同意人才认定方案,要求及时报市委人才办,并跟进落实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待遇,持续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继续推行“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服务模式,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要持续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研究发放第六批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有关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做好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符合2022年政策条件但未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市本级和5个县(区)共有84家企业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涉及职工122人,拟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8.3万元。
会议研究同意拨付资金,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狠抓政策落地,让更多的参保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要加强基金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迅速抓好自查自纠,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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