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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奖补多多!聊城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又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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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17:38:4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奖补多多!聊城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又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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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补多多!聊城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又加大了!




01

       01

      明确就业扶贫政策惠及范围

(一)就业扶贫政策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未依法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未脱贫或脱贫未脱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外地贫困劳动力,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失业登记后,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照我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02

      加大就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

      吸纳就业支持力度

(一)对就业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扶贫基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工作代替脱产技能培训,时间30天以上),工作期间实际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线标准的,按照我市初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由生产经营主体凭贫困人员的花名册、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以工代训实施方案、工资发放表及考勤签到表、营业执照等资料,向县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该补贴不得与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各县(市、区)应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单独进行管理统计。

(二)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奖补。就业扶贫基地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03

      加大创业脱贫支持力度

加强创业孵化载体服务与管理,对配套服务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入驻实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助推贫困人口脱贫达到一定数量的创业孵化载体,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乡村双创示范园区”。

      04

      促进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

(一)对贫困劳动力通过劳务扶贫合作社、乡村振兴劳务社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以外稳定就业的(合同期1年以上),由劳务输出机构凭贫困人员的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务中介合同、接受企业出具的安置花名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补贴标准按照输出地域,县外市内的给予每人不超过200元、市外省内每人不超过400元、省外每人不超过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上述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二)可使用财政安排的援助资金促进重庆市彭水县贫困劳动力在聊城稳定就业。对来聊就业的彭水籍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年1600元的往返交通费。

      05

      加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力度

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等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各县(市、区)对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对非全时工、小时工类的扶贫公益性岗位,按照6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全日制类的扶贫公益性岗位,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执行。

      06

      加大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力度

(一)以4个扶贫任务重的县(市)(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为重点,鼓励从就业补助资金中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为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培训。

(二)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550元)的60%执行,且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最长不超过30天。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政工部要把做好就业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把鼓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确保就业扶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就业扶贫政策落地生效和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资金管理,相关资金项目纳入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内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列入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强化资金监管,提高就业扶贫效益。

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之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依照通知规定执行。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政策到期衔接准备,在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定脱贫的同时,做到政策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后续有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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