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高校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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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二、受理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四、申请主体
省外高等院校
五、受理条件
聊城市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聊城市内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六、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院校直接转递学生本人档案
七、办事流程
详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sdgxbys.cn/index.html)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即可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635-2189065
十一、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1室(聊城市振兴西路166号)
十二、声明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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