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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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46:1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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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0】6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7号)

四、申请主体

市属青年见习基地

五、受理条件

派遣期内(三年内)的离校未就业参加就业见习的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申请材料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七、办事流程

详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sdgxbys.cn/index.html)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就业见习基地在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期满7日内持上述材料报送到公司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办理。人社部门核准后进行申请资金的拨付。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2189065

十一、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1室(聊城市振兴西路166号)

十二、声明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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