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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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二、政策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和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三、补贴标准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四、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咨询电话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具体情况详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index.html)-就业手续办理-毕业生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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