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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聊城市华仕家居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理决定
时间:2024-01-16 12: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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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华仕家居有限公司拖欠倪倩倩、于才卉、赵冉冉、杨亚南4名劳动者工资6659元,经聊人社监令字[2023]第016号责令整改书整改,逾期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聊城市华仕家居有限公司处以下列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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