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 序号 | 边界事项 | 职责内容 |
| 1 | 职业教育部分工作 | 负责职业教育中的技工教育工作。 |
| 2 |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 负责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 |
| 3 | 外国人来我市工作政策和来华工作许可∗ | 会同市科技局(市外专局)制定外国人来我市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其中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会同市科技局(市外专局)制定,并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相关政策。 |
| 4 | 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 | 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考核认定、考试等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推荐工作。负责授权组建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承担护理初级(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承担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
| 5 | 住房保障 | 负责做好住房保障对象社会保险和就业登记审核工作。 |
| 6 | 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 | 负责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
| 7 |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 | 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
| 8 | 职业卫生监管 | 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
| 9 |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 负责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 |
| 10 |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 | 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等工作。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安置计划相关工作。 |
| 11 | 烈士褒扬以及烈属抚恤∗ | 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 |
| 12 | 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 协助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发布有关招考公告等考试信息。做好网上报名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与安全防护,组织报名确认缴费、报名期间技术类问题的咨询答复工作,整理、汇总、保管、分析报名信息。做好笔试题本的传递、交接、保管以及笔试组织工作,合成考生个人信息与考试成绩。做好面试题本考前保管、交接及考后回收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协助处理笔试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做好相应的考试基础建设和科研工作。 |
| 备注:边界事项后加∗事项为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事项。 |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