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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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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09:03:0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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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人社领域惠民政策、便民措施的知晓度,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制定我市人社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评范围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局各科室、单位。其中,局属科室以科室为考评对象;局属二级单位以所设置科室情况为基础,核定本单位月度工作任务。

二、考评标准

(一)基础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每月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或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含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下同)发表新闻宣传信息3篇以上的得5分。

局属各科室每月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或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信息1篇以上的得5分。

局属二级单位每月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或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信息2篇以上的得5分。

(二)市级发表信息赋分

每月凡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或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信息1篇,得1分,同一篇信息重复采用或发表的,以发表级别高的计算,同级别的不累加计算。 

(三)省部级发表信息赋分

每月凡被省委、省政府采用信息或在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信息1篇,得2分,同一篇信息重复采用或发表的,以发表级别高的计算,同级别的不累加计算。

(四)国家级发表信息赋分

每月凡被国务院采用信息或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信息1篇,得3分,同一篇信息重复采用或发表的,不累加计算。

(五)被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赋分

受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得3分;受省部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得5分;受国务院及相关领导批示的信息,得8分。

(六)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赋分

各科室、单位对本科室、单位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即时报送,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篇。其中,每发布政策法规文字类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部署执行公开等信息1篇,得1分;每发布政策法规视频、音频、漫画等类型的政策解读1篇,得3分。

三、定期通报制度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局属各科室、单位明确1名信息报送联络员,建立工作台账,采取自主联系发表与上报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发表的形式,广泛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即时将信息发表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刊物扫描件)报市局办公室。市人社局在每月月初对上个月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发表数量、月度得分等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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