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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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相关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202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载体平台建设,切实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推进政策文件公开。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0件,全部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同时提供Word版和PDF版下载链接,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二是全方位做好政策解读。共配发解读材料10件,切实做到重要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以简明问答、视频解说等形式解读政策性文件,为群众了解政策、使用政策提供了便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三是推动部门办公会议公开。2021年共公开局办公会议18次,并全部对重点议题进行了解读。邀请律师专家和利益第三方等代表列席了局办公会议,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宝贵建议。四是设立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公开制度,根据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解读说明等信息进行公开。五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主动公开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依法依规”答复原则,完善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存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将一般依申请公开案件的承诺办结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上年度结转1件,按时答复1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全部申请均严格在承诺办结时限内进行答复,按时答复率100%。在答复内容上,我局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全年因依申请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案件0件,败诉0件;因依申请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败诉0件,实现2021年依申请公开零败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健全完善网站管理制度,制定内容保障责任分工,安排专人每日读网,保持栏目和信息定期更新更新,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4条。以“阳光政务、公共服务、网上办事”为重点,开通办事服务专栏,开通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3项,办理业务4万余次。设置在线咨询服务,答复留言191条。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在局政府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体验专区”,梳理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政务公开宣传屏实施滚动播放;制定政策明白纸,通过政策宣传栏为群众阅览提供简便渠道;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内容,“聊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账号粉丝数突破 11万,年发稿件 188篇。三是把12333电话作为“咨询热线、监督热线、行风热线”。开通“7×24小时”人工服务,按照“便民利民,创新服务,有问必答”的原则,由12333电话咨询中心统一受理并答复群众人社政策咨询、投诉、监督。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细化公开要点。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发《2021年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创新公众参与形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等公开内容,明确具体牵头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加大公开培训指导力度。加强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03.55232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部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未相互关联链接,缺少多样化解读形式,图片或视频方式解读较少;部门会议公开以新闻通稿为主,解读内容较为简单;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2021年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重要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二是加强对部门会议的解读。在公开新闻通稿的同时,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公开制度,根据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解读说明等信息进行公开,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结束后,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
下步,我局将聚焦就业、社保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举措。一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突出抓好稳岗就业、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创新以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提高政策解读比例。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学习,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二)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16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除个别协办件外,均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公开”子栏目进行公开。
(三)落实《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聚焦重点领域,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推行就业和社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加强培训指导,强化服务保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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