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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会议信息公开制度
113715000044281785/2024-4387027
2024-08-22 11:10:30
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会议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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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需公开相关信息的会议类型。局以及各科室、单位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依法公开的会议;我局以会议形式对外公开发布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应当公开相关会议信息。

第三条  会议信息公开的方式。局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单位,并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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