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就业困难人员 社保补贴资金情况的公示
113715000044281785/2024-45467969
2024-11-01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就业困难人员 社保补贴资金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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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聊财社〔2024〕19号)和《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19〕7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了集中审核。经审核,6家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共吸纳就业困难人员52人,应落实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158570.16元(详见附件)。

现对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635-8288431 

附件:

1.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统计表

2.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明细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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