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进行确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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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规定,对我市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的各类参保单位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短信、书面等多种方式推送信息,经其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023年8月以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上述经办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市本级参保企业进行信息确认并完成资金拨付工作。截止目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虽经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附件1中企业进行信息确认,但仍未收到企业反馈的确认信息。
请附件1中参保企业于1月25日前将《企业划型和稳岗返还确认承诺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邮箱345740711@qq.com,完成确认工作。对逾期不报送的参保企业,将视为放弃享受,后期不再补发。
联系电话:2030105、2030106
附件1:未提交稳岗返还确认信息的参保企业名单
2:企业划型和稳岗返还确认承诺书
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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