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市本级参保单位划型结果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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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中有关稳岗返还政策要求,现将市本级拟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划型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划型变更申请。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2189650
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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