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2022年版)——面向失业人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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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10:50:5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2022年版)——面向失业人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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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金政策

政策内容: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有求职要求的。

标准和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具体规定如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咨询电话:(0635)2189650

2、失业补助金政策

政策内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可向最后一次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补助金。具体包括:一是2021年、202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二是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在2021年及2022年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标准和领取期限: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划分为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缴费不满1年两档标准。其中,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咨询电话:(0635)218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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