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2022年版)——中小微企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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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咨询电话:(0635)2189065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
咨询电话:(0635)2189065
3、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对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咨询电话:(0635)8287853
4、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内容: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咨询电话:(0635)8287853
5、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点50个基点(即不超过LPR+50BP)。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适用对象:1.符合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2.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及以上的小微企业。
咨询电话:(0635)8288789
6、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政策内容: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创业者在本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给予最长3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适用对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
咨询电话:(0635)828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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