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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程继峰同志解读《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提高专账资金使用效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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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15:29:3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程继峰同志解读《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提高专账资金使用效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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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提高专账资金使用效能的通知》(聊人社字〔20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政策快速落地、早见成果、多见成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程继峰同志对文件进行专题解读。

一、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背景?

2021年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增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效能,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21〕14号文件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2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提高专账资金使用效能的通知》(聊人社字〔2021〕31号),决定在2021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系列活动。

二、为开展好质量年活动,具体采取哪些工作措施?

文件从4个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

强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落实方面,一是落实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二是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三是扩大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在校生职业技能培训、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等专项培训规模。

开展质量年系列活动方面,一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二是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三是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建设,四是推动实施项目制培训,五是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提高专账资金使用效能方面,一是常态化落实“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二是严格各类培训项目组织实施,三是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就业创业率。提升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方面,一是完善培训机构目录退出机制,二是改进服务模式完善监管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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