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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程继峰同志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聊政办发〔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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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11:05:2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程继峰同志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聊政办发〔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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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聊政办发〔2019〕1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这个文件是我市当前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指导性文件。为抓好政策宣传落实,方便城乡劳动者及时知晓政策、享受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程继峰同志对文件进行专题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六稳”之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是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作用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5月23日,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5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家义书记作出批示,龚正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我省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工作部署。8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鲁政办发〔2019〕24号),从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政策措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落实要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等24个部门(单位),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调研学习、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着眼满足广大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技能培训需求,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的矛盾问题,实现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培训主体、考核评价、统筹管理、保障措施6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于10月21日正式印发。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工作目标。阐述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计划3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万人次以上(具体任务以省年度下达计划为准),其中2019年培训4.01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第二部分,实施重点培训项目。明确了包含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畴的11类培训项目,即:对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失业保险防失业稳就业、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行动、支持乡村人才振兴、技能扶贫、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动、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创业创新培训、技能竞赛促进培训、各部门(团体)专项培训,基本涵盖了稳定就业所涉及的各类培训群体和参与主体。

第三部分,构建多元供给载体。分别从发挥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调动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保障民办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平等待遇3个方面,提出了激发培训主体参与热情、增加培训供给的措施。

第四部分,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分别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多元化技能人才分类评价方式3个方面,明确了培训效果认定和人才评价的有关措施。

第五部分,健全统筹管理机制。明确了对培训规划、培训信息、培训资源、补贴政策的“4个统筹”,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所涉及到的项目制定、信息发布、数据统计、资金筹集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广泛参与的培训格局,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实名制管理机制,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部分,强化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绩效监管、加强政策宣传等保障措施,明确各部门(团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系统、本领域培训相关工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承担统筹协调职责,对纳入培训项目清单的项目进行绩效考评,依法加强培训资金监督管理。

三、政策创新点

(一)实现政府补贴培训全覆盖

《工作方案》把分散在各部门(团体)的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统筹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畴,实现了培训人群、培训项目、培训主体的全覆盖。对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各类培训项目,均可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列支培训补贴,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在补贴对象方面,一是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二是明确企业新录用全体职工均可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三是支持对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四是将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五是开展高校大学生职业培训“三个一”(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创业能力培训、一次就业能力实训)能力培养,六是将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纳入培训补贴范围,七是将注册期3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小微企业法人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畴。

(二)突出市场对培训的决定性作用

落实“放管服”要求,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一是加强政策发布和引导。政府部门每年公布培训项目清单,研究制定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四个目录”,各部门(团体)按照“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的原则,制定并发布本部门、本系统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方式。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落实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人才分类评价等相关要求,鼓励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鼓励用人单位、职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氛围营造。将技能竞赛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一部分,广泛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各行业各层次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组织实施“水城工匠”选树、劳模和先进工作者选拔推荐和评选表彰等,通过多种形式的竞赛倒逼职业技能培训层次提升。

(三)增加政策的有效供给

针对当前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职业院校参与有偿培训热情低的问题,着力破解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将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人员范围由新录用的“五类人员”扩展到全体新录用职工,鼓励企业依法建立培训中心、企业大学等各类培训机构,困难企业转岗转业培训可由就业补助资金进行支持,新型学徒制培训可预支补贴资金。

二是明确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25%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学人员倾斜。

(四)加强统筹管理和质量监管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必须强力推进落实。

一是建立人社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团体)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体系,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城乡劳动者培训电子档案,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部门(团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就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范围。

二是明确对纳入培训项目清单的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绩效评估。

三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审计等工作。

四、主要特点

一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眼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为保障“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将技能培训作为稳定就业形势的重要举措,提出三年组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万人次的目标。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各类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梯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劳动者的技能培训需求、用人单位的技能人才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劳动者的需求。工作方案根据责任主体不同,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涉及到的培训项目分为11个类别,便于各部门(团体)对照职能分工和权责清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是紧跟就业形势需要,突出培训重点和新的增长点。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方案》立足于落实、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密切关注上级政策更新情况,整合、创新、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体系,及时将职业教育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要求纳入方案,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和惠及面。比如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落实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要求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普遍开展岗前培训,高校大学生实施职业培训“三个一”能力培训计划,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以及加强高危行业和快递业人员人员培训、鼓励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参与职业培训等,紧跟当前就业形势,能够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体现了政府补贴培训的引导性和普惠性。

三是注重改善培训供给,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方案一方面注重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广泛动员企业职工、高校在校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参加培训,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均可享受培训补贴;另一方面调动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开放,强调企业作为用人主体和培训主体的关键地位,明确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职责和激励政策,保障民办培训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发挥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供给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职业培训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是建立工作统筹机制,协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以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为统筹协调平台,将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就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范围。各部门(团体)现有培训项目、计划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畴的,对规划、信息、资源、补贴实行统筹管理,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专项资金、单独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明确了绩效考评、专项审计等措施,同时鼓励各级敢于担当作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工作方案》坚持政策连续性与创新性相统一,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开展政府补贴培训工作的经验教训,调研了解了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存在的矛盾问题,从制度设计层面加强统筹、引导和规范。根据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放宽了培训补贴政策,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工作方案》的出台,对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推动聊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迅速行动,细化措施,强化督导,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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