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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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出台的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统筹组织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为全市技能劳动者搭建展示技能、切磋技艺、学习交流的平台。
二、决策依据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规范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管理,根据《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聊委人组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管理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市竞赛工作,着力构建以世赛、国赛、省赛为引领,以市级、县级竞赛为主体,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的竞赛体系。
(二)竞赛种类。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市级竞赛包括聊城市职业技能大赛和聊城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含国家、省各类竞赛市选拔赛)。
聊城市职业技能大赛与全省技能大赛相衔接,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届,为市级最高规格综合性竞赛活动。聊城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系列赛事,每年组织一次,分为市级一类竞赛和市级二类竞赛。纳入范围的赛事,冠以“技行天下-聊城市(xx行业或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名称。
(三)申报办法。市级一类、二类竞赛实行年度申报制度。拟纳入市级竞赛计划范围的赛事,主办单位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项目代表性、结构情况以及国家、省竞赛计划安排等,综合确定年度市级竞赛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申报竞赛的主办单位应当具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与竞赛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人员,具备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条件。原则上承办单位应当具有举办竞赛的实践经验。
市级竞赛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竞赛名称、工作目标、组织机构、竞赛项目及组别、参赛条件、实施计划、技术标准、奖励措施、经费保障等内容。
(五)选手人数要求。竞赛参赛选手(参赛队)应当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市级一类竞赛每个赛项同一组别,决赛人数不少于20人(队);市级二类竞赛每个赛项同一组别,决赛人数不少于16人。省级竞赛市选拔赛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县级竞赛规模,由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六)主办单位职责。主办单位要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竞赛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应牵头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下设负责综合协调、安全保障、新闻宣传、监督仲裁等工作组,确保赛事顺利实施。
(七)承办单位职责。承办单位负责赛事筹备、实施及各项保障工作,应牵头成立竞赛执委会,负责赛事的具体组织实施。
(八)技术文件和技术规则制定。应当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参照全省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编制技术工作文件,主要包括技术描述、竞赛方式、评判标准、安全规定、赛题或者样题、设施设备安排及清单等内容。技术工作文件原则上应当予以公开,赛题和评判标准赛前不宜公布的,应当公布技术思路或者样题。规模较大的竞赛,可根据情况举办技术说明会。
(九)奖励措施。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教练团队分别给予同等奖励;给予选手单位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一类、二类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教练团队分别给予同等奖励;给予选手单位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一类大赛金牌、银牌、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教练团队分别给予同等奖励;给予选手单位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二类大赛金牌、银牌、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教练团队分别给予同等奖励;给予选手单位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金牌、银牌、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3000元奖励,并授予“聊城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对获得市级二类竞赛第1名的职工选手,授予“聊城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
(十)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竞赛活动进行统筹管理。监督竞赛计划的实施,指导竞赛举办单位公平、公正开展竞赛活动,对竞赛计划执行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统筹协调全省性重大赛事的选拔参赛工作。对赛事管理不善或者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主办单位,取消下一年度竞赛申报资格。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姜伟
联系电话:0635-218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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